報稅囉~~勞保費繳納明細輕鬆查。(轉自勞保局)
5月報稅季,重點快速記
**重點一**
為簡政便民,勞保局已將被保險人113年度繳納保險費資料提供給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民眾報稅無須另行檢附繳費證明。
如仍需個人繳費證明,可利用下列方式取得:
- 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及列印。( https://edesk.bli.gov.tw/me/#/na/login)
- 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列印。
- 向所屬投保單位索取 。
- 國保繳費證明另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區申請郵寄(https://edesk.bli.gov.tw/me/#/gna/np-receipt-apply) ;或來電(02-23961266轉6033)申請。
**重點二**
- 勞工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之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 113年度有自願提繳退休金的勞工朋友,報稅時務必留意自提金額是否已自扣繳憑單薪資所得總額中扣除,以免多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