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是一種強制性社會保險,凡符合投保資格,都要以適當身分持續投保,不能有中斷投保情形。但部份保險對象因轉換工作,暫時性失業或地址遷移...等因素,導致投保紀錄不銜接,且未繳納保險費者,即有中斷投保情形。
中斷投保者只需於繳款單寬限期限前持單至金融機構照額繳納,即完成補辦中斷投保手續。若對於中斷投保紀錄或繳費有異議者,可依照通知單中詳列之投保單位中斷區間,赴當時之投保單位查詢提出申復,以保障被保險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