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
勞工保險局核編保險證號 02004624F
中央健康保險署單位代號 210301705
新北市
勞工保險局核編保險證號 02004576Y
中央健康保險署單位代號 210293306
歡迎於大台北地區域從事經絡調理相關服務工作者並以此獲得薪酬者,如:經絡SPA調理館、經絡養生館、個人工作室或諮詢等工作之勞工,且年滿十五歲以上之勞工加入本會。
勞保業務

失能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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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或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之身心障礙,且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即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請領失能年金給付。

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失能狀態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規定,但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之給付項目者,得 1 次請領失能給付。

請領應備文件

  1. 勞工保險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 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
  3. 勞工保險失能年金加發眷屬補助申請書及給付收據」(限請領年金給付且有符合加發眷屬補助條件之配偶或子女者填具)
  4. 經醫學檢查者,附檢查報告及相關影像圖片
  5. 被保險人印章及存摺帳號影本
  6. 被保險人因上、下班或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病失能,申請職災失能給付者,請另填具「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
  7. 若申請職災失能給付,需配合職災傷病給付應備文件內容。

請領方式

備妥上述文件後,請親臨本會或郵寄申請辦理。

失能種類圖示說明及規定

請至 www.bli.gov.tw/0005867.html 查詢。

勞保局傷病給付業務資訊及給付金額試算參考

◎ 以上勞保給付申請相關內容均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告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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