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或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之身心障礙,且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即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請領失能年金給付。
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失能狀態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規定,但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之給付項目者,得 1 次請領失能給付。
請領應備文件
- 「勞工保險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 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
- 「勞工保險失能年金加發眷屬補助申請書及給付收據」(限請領年金給付且有符合加發眷屬補助條件之配偶或子女者填具)
- 經醫學檢查者,附檢查報告及相關影像圖片
- 被保險人印章及存摺帳號影本
- 被保險人因上、下班或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病失能,申請職災失能給付者,請另填具「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
- 若申請職災失能給付,需配合職災傷病給付應備文件內容。
請領方式
備妥上述文件後,請親臨本會或郵寄申請辦理。
失能種類圖示說明及規定
請至 www.bli.gov.tw/0005867.html 查詢。
勞保局傷病給付業務資訊及給付金額試算參考
◎ 以上勞保給付申請相關內容均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