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
勞工保險局核編保險證號 02004624F
中央健康保險署單位代號 210301705
新北市
勞工保險局核編保險證號 02004576Y
中央健康保險署單位代號 210293306
歡迎於大台北地區域從事經絡調理相關服務工作者並以此獲得薪酬者,如:經絡SPA調理館、經絡養生館、個人工作室或諮詢等工作之勞工,且年滿十五歲以上之勞工加入本會。
健保業務

健保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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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是一種自助(自繳保費、部分負擔)、互助(全體民眾共同分擔患者之醫療費用)及他助(高風險族群與低所得者負擔較其應繳保費為低)的強制性社會保險制度,凡符合投保資格者均應參加。

透過工會投保享有政府補助 40% 優惠,若以健保級數 27,470 元計算,每月健保費為 852 元。若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可享有額外健保補助(依健保局核定為準)。而直接透過鄉政市區公所投保健保者,以 113 年費率計算,每人每月健保費為 826 元。

參加健保附加眷屬部份,第4位以上免費(含第4位),會員之配偶、子女、父母都可附加。跨親投保者,如:祖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外祖父母、外孫子女、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需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聲明書

全民健康保險投保對象

  1. 經投保單位申報投保的各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
  2.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屬第二類被保險人。
  3. 投保眷屬範圍:
    無職業的配偶、無職業的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二親等內系卑親屬(子女、孫子女)未滿 18 歲且無職業、或年滿 18 歲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或應屆畢業未滿一年或退伍未滿一年且無職業者得以眷屬身份辦理,或依條件檢附重大傷病證明、學生證影本、退伍令影本等相關文件辦理。

※具有「公、勞、農保」資格者,不得以眷屬身份投保。為二位以上被保險人的眷屬者,應該擇隨配偶或二等親或負扶養義務的被保險人投保。年滿 18 歲未在學且無職業之眷屬須至當地市區公所辦理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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