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
勞工保險局核編保險證號 02004624F
中央健康保險署單位代號 210301705
新北市
勞工保險局核編保險證號 02004576Y
中央健康保險署單位代號 210293306
歡迎於大台北地區域從事經絡調理相關服務工作者並以此獲得薪酬者,如:經絡SPA調理館、經絡養生館、個人工作室或諮詢等工作之勞工,且年滿十五歲以上之勞工加入本會。
勞保業務

職災傷病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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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 4 日起,得請領職業傷病補償費。

請領應備文件

一般事故職災申請應備文件
  1. 「勞保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3. 醫院診斷書正本乙份(若需申請職災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者需檢附2份診斷書)
  4. 事故發生經過說明(包含:時間、地點、原因、經過)
  5. 工作證明書
    • 自營工作者
      1. 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或名片
      2. 進出貨證明資料
      3. 客戶證明
      4. 合約書
      5. 執業執照
    • 無一定雇主之勞工
      1. 事故當日雇主證明或從業證明
      2. 當日出勤記錄,例如:簽到表、打卡紀錄、領薪記錄或足可證明當日出勤的文件
  6. 目擊證人證明(無則免付)
  7. 存摺影本
  8. 受傷期間看診的所有收據正本及明細(申請職災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者需檢附)
公出途中發生事故(交通事故)職災申請應備文件
  1. 「勞保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3.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其中地圖繪製的部份可以用Google map列印)
  4. 醫院診斷書正本乙份(若需申請職災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者需檢附2份診斷書)
  5. 事故發生經過說明(包含:時間、地點、原因、經過)
  6. 工作證明書
    • 自營工作者
      1. 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或名片
      2. 進出貨證明資料
      3. 客戶證明
      4. 合約書
      5. 執業執照
    • 無一定雇主之勞工
      1. 事故當日雇主證明或從業證明
      2. 當日出勤記錄,例如:簽到表、打卡紀錄、領薪記錄或足可證明當日出勤的文件
  7. 目擊人證明書 (無則免付)
  8. 當日執行職務若有相關的回執單據或簽收文件,請附上影本
  9. 存摺影本
  10. 受傷期間看診的所有收據正本及明細(申請職災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者需檢附)
  11. 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證明書
  12. 救護車收費單正本(事發當日有使用救護車送達醫院者需檢付)
  13. 法院判決書(若為交通事故意外且有法律責任歸屬問題者,需檢判決結果)
  14. 有效期限內之駕照正反面影本(若為騎乘交通工具引起的意外事故需檢附)
註1:職災自墊醫療費用核退僅核退健保規定之「部份負擔」的醫療費用及職業傷病住院30日內膳食費暨健保給付自付差額特殊材料費用,但不包含:如交通、掛號、證明文件、成藥、病房差額...等。
註2:勞保局支付之醫療費用除準用全民健康保險有關規定辦理外,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醫療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有規定者為限。

請領方式及流程

  1. 電洽本會詢問申辦資格是否符合。
  2. 備妥上述文件。
  3. 請親臨本會或郵寄申請辦理。

勞保局傷病給付業務資訊及給付金額試算參考

◎ 以上勞保給付申請相關內容均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告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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